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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邯郸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增强教育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根据市教育局“12881”工作思路,结合重点工作,就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区域教育中心“321”(即基础教育实现“双均衡”, 职业教育实现“双特色”,高等教育实现“双一流”,打造名师、名校长两支队伍,建设一个信息化教育高地)发展愿景,明确年度任务,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突出落实,促公平、增活力、补短板、提质量,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3.5%,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7%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6%。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率达到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达到5所,新增3个骨干特色专业。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建设专业达到4个,建成特殊教育职后培训中心。新建智慧学校113所。

        三、年度任务

        (一)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一是加快幼儿园建设。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二是落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三是落实《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杜绝“小学化”现象。四是创建一批示范园,新增城市一类幼儿园15所,达到175所;新增农村示范性幼儿园10所,达到305所。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促进城乡均衡。通过学区化管理、以城带乡、城乡结合方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深入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20%,义务教育特色学校达到150所,农村优质学校达到80所。二是促进学校均衡。通过联盟校、强校带弱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加快集团内学校在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教育科研、学校文化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及特色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高普及水平。三是落实“双减”措施。压实责任,综合治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四是推进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解决“三点半”难题。五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管理,落实“压减”目标。六是加快推进教育公平,完善随迁子女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3.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普及率。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率达到97%。建设2-3所特殊教育名校,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4个以上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融合教育工作领先发展。

        4.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一是扩容增位,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比例。二是规范招生,进一步做好控制生源外流的工作。三是增强普通高中学校吸引力,打造一批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的特色学校。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达到20所。

        5.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加强课程育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深化课堂改革。开展“以学为主、深度学习”课堂改革行动,组织举办新课堂展示活动,评选课堂改革示范学校60所。实施质量监测评价行动计划,健全对教学质量提升的监测反馈机制。建立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创建基于标准的区域教学改进体系,实施三年质量提升计划,基础教育质量保持全省和中原经济协作区先进位次。

        6.发挥教科研支撑引领作用。实施教科研创新提升工程。发挥网络教研优势,构建以线上教研为主,线下教研为辅,线上线下混合联动的网络教研新模式。开发学科教研课程,推动教研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定点联系县(市、区)和学校教研工作制度,实现精准教研。以校本教研为基础,通过分片联网的方式,向校际间、区域内教研联动发展。建立课题成果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优秀课题成果转化、借鉴、融通,促进课题成果转化为教学生产力。

        (二)加快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1. 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达到60%,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5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率先做优做强,12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办学实力显着增强,除主城区外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宣传。

        2.做优高等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增强职业学校适应性,对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创新管理机制模式,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支持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职业本科院校。

        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合作共同体。全市组建6个职业教育集团,新增3个校企合作共同体。

        4.加快特色专业和特色学校建设。统筹区域内职业院校发展定位,引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分工协作,每所学校重点打造2至3个重点发展专业。推进职业学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调发展,认定5所特色学校。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专业调整力度,紧密对接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加快特色专业建设,今年新增3个骨干特色专业。

        5. 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举办首届职业教育“丛台论坛”,汇聚区域中职学校英才。积极筹建中原经济协作区产教供需信息平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与教育链、人才链的紧密对接。

        (三)促进高等教育优质发展。

        1.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积极争取引进或利用社会资本举办高等院校。

        2.河北工程大学重点项目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0个以上,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条件。立项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体育硕士专业等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利工程学科列入新一期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在国家新一轮学科评估中,2个以上学科达到C档。

        3.邯郸学院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邯郸学院建设邯郸师范大学,积极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现有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结合邯郸市产业发展需求,培育市级重点学科2个。继续推进河北省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建设,在专业的特色优势、行业合作办学、双师双能型占比、学生就业率等方面达到验收指标评估要素点B级或以上标准。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完成三个专业的师范专业二级认证。牵头成立特殊教育高校区域联盟;建成特殊教育职后培训中心;谋划区域康复中心建设;完成附属脑科医院建设的前期调研与论证工作,配合落实国家脑认知战略和特教康复治疗学本科实习实训建设。制定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内培外引力度,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政策,博士数努力达到占专任教师总数25%的申硕要求;争取按20000名学生数核编,使生师比接近教育部要求。

        4.推进科信学院转设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程,争取年内完成转设工作。

        5.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区域产教融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建设项目。

        6.邯郸科技职业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启动3个高水平专业群整体布局。

        7.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区域幼儿教师培养中心项目建设,扩大办学规模,优化群组结构,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为主、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为辅,社会服务相关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架构体系。启动区域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中小学师德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完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讲制度,大力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构建完善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励、惩戒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实施名师培养工程。组织区域城市名师高峰论坛、同课异构、高级研修等活动,提高名师引领水平。实施“名校长名师”培养计划,加强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教育家型校长、名校长、骨干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建立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梯队成长机制。市县两级名校长工作室达到30个、名师工作室达到220个。

        3.完善教师补充流动机制。建立教师编制优先配置机制,探索建立“周转池”制度。按照退补相当原则,确保全市教师满编运行。编制依然不足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化等方式,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博硕引才”“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能工巧匠”招聘计划,激发教育活力。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依据“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强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持续开展支教、帮扶、结对等活动,确保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严格落实分档聘任政策并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提高乡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与其现有专业资格相对应的岗位。对幼儿园、小学特别优秀教师,申报不占岗位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进一步放宽标准条件。对幼儿园、小学特别优秀教师,符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条件的,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评审。对建设区域教育中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及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五)强化教育信息化发展。

        1.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学校实现班班多媒体、校校通宽带,并且达到100兆以上。推进教育系统“IPV6”规模部署,扩大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学校各专用教室信息化设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加大信息化平台、软件、资源与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为信息化管理与教学提供保障。深入推进全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打通各部门、各系统、各数据库之间的信息壁垒,为教育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2.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开展智能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研究和实践,推广应用“智慧课堂”“未来课堂”“翻转课堂”等模式,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的有机融合。开展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为抓手,加快推进县域内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组建一批“联校网教共同体”。创新评价指导方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监测课程教学实施情况,有效监测学生学习状况和教师教学质量,为优化教学设计、改进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提供科学参考。

        3.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高质量建设和应用“互联网+教育”平台,促进学习者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采用任意方式、任意步调进行学习,为师生提供高学习体验、高内容适配和高教学效率的教育供给。建立智慧教育专家指导团队和智慧校园评审验收专家库。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步伐。新建智慧学校113所,智慧学校总数达到163所。

        (六)加大教育投入。

        按照到“2025年全市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全省中游水平”的要求和年度投入目标,2022年在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市、县两级教育领域支出责任和各学段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出让金等教育专项投入政策,年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216亿元。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确保达到年度任务目标。

        (七)加大新建改扩建学校力度。

        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满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的需要。2022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93所。其中:幼儿园70所、小学72所、初中26所、高中11所、中职14所。同时,落实东湖新城建设规划,今年完成7个项目的开工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区域教育中心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摆上重要日程,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级责任,强力推进。各县(市、区)教育局牵总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落实各自担负的职责,为工程实施助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

        市教育局将每个项目落实每个处室,每个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细化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和责任分解表,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逐校、逐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季度、月份,倒排时间任务。每项任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

        市、县要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制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通报制度,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实行领导分包制度,对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每季度考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内容。对进展快,如期完成任务的要在全市通报表扬,对进展慢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公开约谈,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