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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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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邯教〔2018582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75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来看,农村仍然是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存在资源不足、师资短缺、保障机制不健全、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为更多农村适龄儿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现就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断激发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障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到2020年,农村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着增强,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农村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园管理运行、机构人员编制、保教费资助、教育成本分担、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科学保教、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全面提高。100%的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公办农村示范性幼儿园,80%以上的村办幼儿园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全市基本形成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幼儿园为支撑,以办园点为补充,城乡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促进公平,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

        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紧迫任务,从满足群众基本教育需求出发,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把更多的学前教育资源投向农村,使农村适龄儿童能够接受公平的、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强调普惠,坚持“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

        以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方向,在农村学前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方便就近、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同时加大改革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灵活多样、收费合理的幼儿园,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种形式保障留守儿童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幼儿入园需求,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三)能力为重,坚持“建机制、强体系”的原则

        以服务群众为宗旨,通过工程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农村学前教育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建立学前教育督导等机制,从而建立和完善我市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增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四)普及为要,坚持“广布点,强措施”的原则

        以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为目标,在加强利用农村小学富余、闲置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建设的同时,在没有条件设立独立的标准幼儿园的农村,广泛设立村幼儿园办园点。要制定幼儿园办园点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狠抓落实,满足农村孩子的就近入园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各县(市、区)要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做好农村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总体规划,要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办园、有利于幼儿安全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街道统筹分级办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办园的原则,规划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农村小学的网点优势,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建设农村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要求》,做好农村闲置校舍改建规范化幼儿园工作。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50%以上的村设立幼儿园或办园点。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办园点的建设和管理。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办园点的设置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园点可由个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来承办,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主要管理责任,对办园点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安全、保教工作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加强对举办者的管理和引导,规范其办园行为。

        (二)落实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健全完善“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主管,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破解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市级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协调和督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县(市、区)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方案,有效落实政策经费投入、园所建设、编制核定、师资保障、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质量提升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三)强化队伍,努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以及教育、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核拨经费,逐步配齐专任教师、保育员,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各类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实行自主聘用、合同管理。要继续通过公开招聘、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国家特岗计划等多种形式补充招录幼儿教师。同时,在缺编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聘用一批幼儿园教师。

        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将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健全培训制度,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全员培训,实施园长和骨干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队伍稳定、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骨干园长和幼儿教师、园长后备人才培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园长和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县(市、区)要建立1-2所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

        (四)规范管理,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制度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或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优先资助。要建立公示、举报制度,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监督检查,接受家长、社会监督,确保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重复补贴等违规行为。

        (五)加大投入,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

        (六)扩优提质,健全优质资源共享机制

        按照省、市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和办法,有效有序开展各类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本地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农村园结对帮扶机制,积极支持省级示范园和城市一类幼儿园等优质资源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名园办分园、县乡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托管薄弱园、承办新园、合作办园等集团化、多样化办园形式,在城乡间、园所间建立发展共同体,促进城乡间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省级示范园和城市一类幼儿园要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设备图书捐赠、送教下乡、教研指导、进修培训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在创新办园、结队帮扶、城乡互动、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市域和县域内推广,在全市形成科学、完善的帮扶机制。

        (七)加强监管,建立科学保教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按照《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加强招生、保教、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活动、安排一日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督导评估,并形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防控并举,健全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措施。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构建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突出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重大活动安全、园舍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游戏设施安全、户外活动安全、医疗安全等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安全应急机制等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幼儿园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知识教育贯穿和渗透到日常保教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幼儿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维护幼儿园良好秩序。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每年对各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点对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机构人员编制落实、师资队伍补充、教育成本分担、资助经费落实、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在报纸上公示督导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为农村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立和运行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形成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市教育局将把农村学前教育推进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各县(市、区)也要制定本地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项目,明确完成时限,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目标的如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