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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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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大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教办〔2022〕第85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王洪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近两年来,先后出台《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多措并举,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2018年以来,按照“一县一图册,一镇一布局,一村一园(点)”原则,编制城乡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强力实施城乡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一是实施主城区中小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规划新建29所幼儿园,建设面积12.9万平方米,投资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1.43亿元,企业投入3.57亿元),增加学位9810个。二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0—2022年),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园201所,民办园转设普惠性幼儿园147所。其中:2020-2021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39所,民办园转设普惠性幼儿园110所,建设面积43.6万平方米,财政计划投资6.6亿元,项目完成后将增加学位5.38万个。三是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2019-2022年),按照农村学前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服务半径1.5公里”原则,投入资金8.08亿,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16所,新增公办学位8万个;充分利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撤并后的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45所,增加公办学位0.8万个。四是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2019年12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邯郸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同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二、配备师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招聘保育员等渠道,补足配齐保教人员,农村幼儿园基本实现了“一教一保”,乡镇公办中心园实现了“两教一保”配备标准。二是实施幼儿教师提升工程。2022年,市教育局印发《邯郸市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培训中,重点采用基层培训为主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国家、省、市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办园体系。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的通知》,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我市明确规定: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辖区内幼儿园实施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的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监管;二是审批部门严格准入管理,按照规定设置标准,进行严格审查;三是严格落实年检制度,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确保我市学前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四、加强整治,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

        2020年4月,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四个一批”工作办法,即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无证幼儿园,整改一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整合一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无证幼儿园,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等,全面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至今,市教育局多次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整顿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对无证等违规幼儿园进行警告、降级、取消办园资格等处理。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能力。二是加大扶持,进一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三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与水平。

         

        邯郸市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