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您目前的位置:365bet娱乐场>继续教育>正文

        提升企业能动性为创业教育升级赋能

        近年来,高校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以提高大学生创新和创业能力。随着产教融合的推进,高校不断深化与企业的对接合作,引入企业与行业先进经验,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教育生态环境,企业在高校创业教育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我国在推动企业参与创业教育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但仍然存在可改进之处。在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基于新的发展要求和挑战推动创业教育的机制创新成为高校与企业面临的现实战略议题。

        与普通学校教育不同,创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外部实践性,但传统教育却较多将创业教育局限在高校内部,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教育能动性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究其原因,高校与企业协同参与创业教育的动力机制不健全、主体生态活力缺失是根本。改变此种格局,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的教育能动性,推动创业教育的方式变革。

        寻求企业与高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的理念共识和利益共识,形成创业教育的最大行动公约数。长期以来,企业与高校被认为是两个具有不同职责使命的行动主体,具有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和发展路径。但随着产教融合理论的不断深化,企业与高校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基于理念共识与利益共识的合作领域不断得到拓展。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体,推进创业教育亟待凝聚理念共识和利益共识,构建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内部与外部动力激励机制,以促进多方主体协同创新活力的充分发挥。

        深化创业主体与育人主体的联动机制变革,有效发挥企业和高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的独特价值。从根本上看,创业教育兼具创业和教育的双重属性,创业在性质上属于生产实践活动,教育在性质上属于育人实践活动,而企业和高校在这两种活动中具有各自的独特优势。与高校相比,企业往往更具灵活性和生产性,能够为创业教育提供更为多元的资源支持;与企业相比,高校则更具系统性和育人性,能够为创业教育提供更为充分的人力支持。优化创业主体与育人主体的联动机制是创业教育机制创新的内在要求。

        无论政府和高校,还是企业都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不可或缺的根本力量。但从根本上看,政府、高校和企业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具有不同的职责使命和主体功能。推动创业教育的机制创新需要基于这种差异化的职责使命和主体功能进行权力和利益的多元化制度设计。

        政府要为企业参与创业教育提供精细化的政策供给和公平保障,维护企业和高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事实上,随着产教深度融合的逐步推进,企业参与创业教育的要求和挑战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政策的精细化供给能力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当敢于打破既有创业教育的政策惯性和路径依赖,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地方特色的系统化政策支持,既要维护企业和高校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高校要建立健全创业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当代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能力。作为育人主体,高校需要将质量作为创业教育的核心,既要平衡好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践的关系,又要避免创新创业教育脱离企业生产实践、异化为单纯的知识灌输。

        企业要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提升创新驱动的引领和带动能力。创新是企业可持续的生命力保障。对于企业而言,提升创新能力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二是借助高校科研优势。相比较而言,前者投入周期更长、成本更高,后者往往被认为是中小企业的更佳选择,但实践过程中,企业参与创业教育的主体能动性却并不高。究其原因,在传统教育体系中,人才培养被认为是高校的职责,企业则更多是使用人才。在新时代的创新创业背景下,企业应当转变传统用人观念,积极深入到人才培养的早期和前端。

        尽管推动企业参与创新教育在理论界和实践界已达成基本共识,但关于如何推动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却存在诸多分歧,取得的实际成效也参差不齐。从趋势看,创业教育的价值将会得到进一步彰显,企业参与创业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也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在完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产教深度融合的保障机制是推动企业参与创业教育变革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要打破阻碍企业参与创业教育的制度性障碍,为企业和高校在创业教育中的协同合作提供制度支持和组织支持。完善的规则制度体系是保障企业参与创业教育合作共赢的基础和前提。在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下,高校在制定创业教育规章制度时更多是基于高校内部视角,缺少对企业诉求和企业参与的必要关照。不可否认,现有的规章制度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拓展企业参与创业教育的深度需要进一步突破思维局限,充分考量高校和企业在协同合作中的合理诉求。

        另一方面,要基于创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学生的发展需要,制定质量导向的个性化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企业参与创业教育要将学生的发展需求置于各项活动的核心,以有利于学生的发展需求作为判断创业教育实效的基本标准。个性化时代的创业教育应当基于学生发展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教育实施方案,以培养具有创业思维的人才。

        (丽水学院生态学院讲师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