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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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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河北省智慧教育行动计划(2020-2022)》和《邯郸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教育局《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现就2022年全市智慧校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宗旨,以学校教育工作者智慧为核心,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基础,以各种应用服务系统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打造校园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一体化智慧环境,形成学校和师生的精准“画像”,为学校特色发展和师生个性化教和学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全市要深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每个县(市、区)、每个学段都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市级智慧校园,引领区域内教育信息化发展,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的要求,2022年全市建设113所智慧校园。

        三、推进措施

        全市智慧校园建设要按照细化建设目标、严格执行标准、坚持过程督导、组建专家团队、支持创建申报、严格验收程序、摘牌激励机制、示范引领推进等八项措施全力推进。

        (一)细化建设目标

        坚持应用驱动、互联互通、适度超前和持续推进的建设原则,制定本区域“十四五”时期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每年创建智慧校园学校数量要多于年度目标数量。各学校也要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和特色,制定整体规划及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分阶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严格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邯郸市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抓实重点工作。一是要抓实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要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开放性,要融入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教育管理和学生学习等各个环节。在智慧校园前沿研究、特色应用、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特色智慧校园。二是要抓实基础建设。配齐基础硬件设备,班级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达到100%,教师配备台式机、便携式或平板式计算机,师机比不低于1:1;配齐网络安全设备,保障网络安全。三是要抓实软件建设。县域内、校内要建设统一的智慧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各类系统和软件,打通原有软硬件壁垒,发挥大数据功能,形成智慧管理、智慧教学和智慧评价体系。

        (三)坚持过程督导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团队,坚持每月深入到学校,对智慧校园建设开展实地调研和过程性督导,协调解决环境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方面的重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县、校两级指导团队工作开展,促进学校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提高。

        (四)组建专家团队

        1.组建市级专家团队。市教育局聘请高校、电教部门和知名中小学等方面专家,组建市级智慧校园专家团队,指导全市智慧校园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等工作。

        2.建立县级指导团队。各县(市、区)要组建县级智慧校园指导团队,结合本地实际,具体指导本区域内智慧校园规划和建设。

        3.组建学校管理团队。各学校要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相关管理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和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组成的智慧校园管理团队,负责落实学校的建设应用,提高教育管理者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师生信息素养综合提升。

        (五)支持创建申报

        各学校要根据《建设标准》进行对标创建,逐条自评自评分达80分的学校可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县级申报学校中,选择一批建设应用水平较高的学校,填写《邯郸市智慧校园申报书》,并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六)严格验收程序

        市教育局组建市级智慧校园验收专家组,审阅申报学校的电子档案。根据电子档案情况,深入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核查现场、听课和发放师生调查问卷等环节,对申报学校进行验收评分。对验收合格的学校,聘请省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进行审核,最后经市教育局审定,确定市级智慧校园名单后发文公布。

        智慧校园创建学校市级验收分批进行。对初次申报创建未达到标准的学校,可在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基础上,于次年上半年申请验收;新创建学校下半年开展集中验收。

        (七)摘牌激励机制

        市教育局对智慧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复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仍然不合格的学校将摘牌公布。已命名的智慧校园学校要继续深入推进建设,不断完善各类软硬件功能,深化信息技术常态化应用。

        (八)示范引领推进

        大力宣传报道智慧校园先进学校经验,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广大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智慧校园建设中。市教育局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并组织到先进地区和学校学习,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的建设模式、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等优秀案例,总结建设经验,逐步深化推广,引领各区域、各学段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智慧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专门机构,组建专家团队,精心组织、指导,在学前、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学校要落实智慧校园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下设专职机构或处室负责的推进实施机制,实现在思想、机制、人员上的有机融合,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实施方案》(冀教办〔2021〕71号),加大对智慧校园建设支持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明确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和一定比例的教育附加费,用于学校宽带接入、资源建设、推进应用、人员培训和设备日常运维等。健全不同类别的投入机制,不断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实现多元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服务。

        (三)纳入目标考核

        市教育局将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季度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也要纳入对所管学校的考核。重点考核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等情况,同时结合过程性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邯郸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