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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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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1〕16号),切实加强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不断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

        1.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2.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根据各学段特点,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鼓励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和地方文化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学校美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构建一体化美育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绘画、唱歌、跳舞等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形成学校特色。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鼓励增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等方面选修课。

        3.科学定位课程目标。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教育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阶段强化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等教育阶段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4.加强高校教材体系建设。高校落实美育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教材研究、编写、使用等工作,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推动以高校为主体的科研力量,深入研究高校美育课程教材改革工作。

        二、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5.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小学每周音乐和美术课各2课时,初中每周音乐和美术课各1课时。高中阶段每周艺术课必修课程1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实际确定选修课程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6.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成立邯郸市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高雅艺术、戏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持续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7.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面向人人,推广建制班级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演,学校每年要举办1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到博物馆、非遗展示场所进行参观践学活动。坚持每年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举办好舞蹈、合唱、器乐、戏剧、朗诵五类专场展演和师生书法、绘画、摄影、篆刻、手工制作等展示活动。积极开展“双爱好、双特色”活动,加强学校艺术特色建设。加强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加国家、省、市级演出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推进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逐步纳入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9.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艺术学科专业体系加强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建设创新艺术人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加强艺术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各级教学研究部门要配齐专职美育教研员,面向学校开展美育教学研究和辅导工作。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研究。

        三、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10.配齐配好美育教师。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未配齐的县(市、区)和学校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畅通美育教师入职渠道,改革美育教师招聘方式,探索设立美育教师特招岗位。鼓励和引导专业艺术院团优秀人才、高校艺术教师和优秀文艺工作者进校园担任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制定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支持政策,补充教师优先向农村中小学倾斜,逐步使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达到规定配备要求。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在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中增设美育内容,推动中小学美育教师到师范类大学进行研学培训。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加大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音美教师优质课暨教学基本功比赛,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各级比赛中,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奖项的,应当向其指导教师颁发相关证书。完善美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美育工作成果评价机制,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11.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美育作用,大中小学校要围绕本校特色,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引导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学校美育场馆,实现美育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落实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

        12.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聘请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进校园举办专题讲座、指导学生社团。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支持到非遗展示场所进行参观研学活动。初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把参观公共文化艺术项目作为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13.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要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教师培养,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专项培训、教学交流等向农村地区在职教师倾斜,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实践,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开展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等多种方式,缓解部分农村和边远地区美育教师不足问题。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支持高校和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文联等部门参加的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学校美育工作,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15.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16.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宣传学校美育工作重要性,推广优秀校园美育文化,传播典型经验做法,普及美育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