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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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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350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教办〔2018〕第131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50号提案的答复

         

        复兴区政协: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市区内增加公立性幼儿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解决我市主城区适龄人口入学(园)难的问题,确保居民子女接受优质的学前和义务教育,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邯郸市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期建设一批急需、已规划、可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项目。

        、加大力度规范现有幼儿教育现状

        1.完善学前教育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办法。严格落实《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继续按照“因地制宜、分区负责、全面覆盖、推进工作”的原则,将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经费投入、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教师素质和待遇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进一步促进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和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对幼儿园的督导工作,加快实现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

        2.强化管理,努力优化幼儿师资队伍按照有关要求,继续通过公开招聘、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国家特岗计划等多种形式补充招录幼儿教师。严格实施准入与补充制度,坚持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登记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落实年检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的幼儿园及时予以整治。对符合布局规划的,但尚不具备条件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限期整改。对既不符合布局规划,又不具备办园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新建、改建幼儿园。二是大力度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三是优质公办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资源。2018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5所。

        1.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公办园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各县(市、区)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结合城镇化进程加快、二孩政策人口增加等因素,编制幼儿园总体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支持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等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

        2.大力加强配套园建设与居住小区“四同步”主城区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74号)要求建设幼儿园。加强小区配套园建设,新建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小区配套园要交给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园。

        根据规划,2018-2020年,主城区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23所(丛台区12所、邯山区7所、复兴区2所、经开区2所),其中:2018年计划新建幼儿园18所、2019年新建幼儿园4所、2020年新建幼儿园1所。23所新建幼儿园规划总投资4.104亿元,规划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通过实施“邯郸市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将增加到37所,公办园比例由8.3%提高到22.02%,人口密集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园)难的问题将得到初步缓解。

        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问题

        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继续按照《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2.使用好中央、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其办学规模,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和正常办学需要。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搞好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关于公办幼儿园给贫困家庭幼儿留名额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上级主管部门还没有相关的文件出台。我们将会逐级反映此建议,争取尽早看到相关的政策出台。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1024日

         

         

        领导签发:杨华云

        联系人及电话:吴涛   6269936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